25日,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在大连石化生产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。发布称,中国石油大连石化等9家炼厂已具备确保东部11个省市2016年1月1日提前实施国V车用汽柴油标准的生产能力。
近年来,我国油品质量升级速度不断加快,2015年4月28日,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情况的决定。会议确定,一是扩大提前供应国五标准油品范围,将2016年1月起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(含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)的区域,由原定的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扩大到整个东部地区11个省市全境(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和海南)。要求企业加快改造项目实施,2015年底,主要炼油企业具备供应以上地区的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能力,充分保障东部地区的市场供应。
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,炼油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。国Ⅴ标准汽柴油是指国家第5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,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,要求每千克油品硫含量均不大于10毫克,比国Ⅳ标准汽油和国Ⅲ标准柴油的硫含量每千克分别下降40和340毫克,同时降低了油品中烯烃等物质含量指标。机动车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后,将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,有利于环境保护。
大连石化公司纪委书记、新闻发言人刘栋表示,从生产国Ⅳ及以下标准汽柴油提高到生产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,对于炼油企业来说是一次质量升级的大跨越,需要高水平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管理,还要建设和购置大量专用生产装置与设备,需要企业付出巨额投资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。
“国家要求2016 年10 月31 日前,保供企业具备生产国Ⅴ标准车用汽油、车用柴油的能力,大连石化已于2013年5月具备了全部生产国Ⅴ标准汽油产品的能力;于2015年5月,具备了全部生产国Ⅴ标准柴油产品的能力。比国家规定的时间分别提前了3年半和1年半。”刘栋说。
据了解,与国Ⅳ车用汽油标准相比较,国Ⅴ车用汽油标准最主要变化可概括为“三减、二调、一增加”。“三减”是指硫含量指标限值由国Ⅳ标准的50ppm降为10ppm,降低了80%;锰含量指标限值由国Ⅳ标准的8mg/L降为2mg/L,禁止人为加入含锰添加剂;烯烃含量由国Ⅳ标准的28%降低到24%。“二调”是调整蒸汽压和牌号。其中,冬季蒸气压下限由国Ⅳ标准的42kpa提高到45kpa,夏季蒸气压上限由国Ⅳ标准的68kpa降为65kpa。国Ⅴ车用汽油牌号由国Ⅳ的93号、97号分别调整为92号、95号。“一增加”是指在标准附录中增加了98号车用汽油的指标要求。
据介绍,为了保证2017年1月1日全国国V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,中国石油共实施质量升级项目57项,总投资127亿元。